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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動力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增量配電網有關政策意見建議的通知佈告。通知佈告指出,鼓勵增量配電網接進集中式新動力,依照“自我調峰、自我消納”原則在增量配電網內消納,不得向其他電網送電,不得增添自治區級電網調峰壓力。
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動力局關于公開征求增量配電網有關政策意見建議的通知佈告
內動力通知佈告〔2025〕3號
根據《國家發展改造委 國家動力局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造委 國家動力局關于印發的告訴》等文件精力,為進一個步驟推動增量配電網高質量發展,促進新動力高效充足消納應用,自治區動力局草擬了《增量配電網治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關于促進增量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請在本通知佈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將相關意見建議書面反饋至nmgnyjdlc@126.com。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撐!
附件:
1.內蒙古自治區增量配電業務治理細則(征求意見稿)
2.關于促進增量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辦法(征求意見稿)
內蒙古自治區動力局
2025年3月8日
附件1
內蒙古自治區增量配電業務治理細則短期包養
(征求意見稿包養女人)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落實《中共中心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造加速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國家發展改造委國家動力局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動力〔2024〕187號)等文件有關請求,包養網心得持續深刻推進電力體制改造,加速構建新型電包養網力系統,推動增量配電網包養網ppt常態化發展,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述增量配電網為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電網,不觸及220千伏以上輸電網建設。根據需求,僅有什麼出息的?不也一樣被裁員了。具備配電效能的220(330)千伏電壓等級局域電網可以納進增量配電網范圍。
第三條增量配電網是自治區電網系統的一部門,享有市場買賣權、電源接進權、結算權、調度權、計量治理權、獨立決策權、區域配電網規劃參與權等權利。
第四條增量配電網應嚴格依照《中華國民共和國動力法》《中華國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應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法令法規請求,向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以下簡稱配電區域)內的電力用戶供給靠包養一個月價錢得住電力供應,沒有法定或許約定事由不得拒絕或許中斷電力供應服務。自治區級電網企業應向增量配電網公正無歧視地供給電網互聯服務。
第五條 增量配電網與自治區級電網之間為網間互聯關系,具有同等的市場位置。
第六條本細則包養所述自治區級電網企業是指內蒙古電力(集團)無限責任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無限公司;自治區級電網是內蒙古電力(集團)無限責任公司、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無限公司在內蒙古自治區投資治理且具有明確供電營業區域的電網。
第二章 增量配電網規劃
第七條盟市動力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增量配電網規劃編制任務。規劃范圍原則上依照行政區域或開發區、工業園區等總體規劃確定的地輿范圍劃分,具有清楚的邊界,盡量包養網評價堅持增量配電包養留言板網的完全性及連續性,滿足配電區域劃分請求。
第八條增量配電網規劃應與自治區配電網規劃進行充足銜接,防止出現重復建設、穿插供電、廣泛服務和保底供電服務無法落實等情況。
第九條增量配電網規劃正式編制前,盟市動力主管部門應征求盟市有關部門、工業園區(開發區)、盟市供電公司、潛在投資主體的意見,確定配電區域初步劃分意見。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可向盟市供電公司搜集需要的規劃編制信息,盟市供電公司應在收到提資請求的十五個任務日內供給相關資料。規劃編制信息重要包含當地電力系統現狀,電網發展規包養站長劃以及相關變電站間隔、負載、供電才能等。
第十條增量配電網規劃編制過程中,盟市動力主管部門應充足征求盟市供電公司意見,可根據實際需求設置重復建設辨識環節;與增量配電網規台灣包養網劃相關的配電網規劃經論證后確需調整的,由自治區動力局依照電力規劃治理有關請求實行法式后予以調整。
第十一條增量配電網規劃編制完成后,盟市動力主管部門應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對增量配貓叫聲時而微弱、時而強烈。她找了一會兒,才在花電網規劃進行評審。評審時應充足聽取旗縣級國民當局、工業園區(開發區)管委會、盟市有關部門、盟市供電公司等方面的意見。第三方咨詢機構應確保評審結論客觀公包養俱樂部平。
第十二條自治區動力局按法式將增量配電包養網站網規劃納進自治區配電網規劃。
第十三條國家已經批復但尚未確定項目業主、自國家批復之日起兩年內未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如需依托原有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開展增量配電網規劃,應先申請加入國家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后方可開展增量配電網規劃任務。
第三章 配電區域劃分
第十四條自治區動力局組織盟市動力主管部門編制配電區域劃分計劃,征求盟市級國民當局、自治區級電網企業、潛在投資主體的意見建議。配電區域難以確定的,由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評審論證。
第十五條配電區域劃分應堅持公正公平、平安靠得住、經濟公道、界線清楚、完全連續、責任明確的基礎原則,與增量配電網規劃充足銜接,保證電網平安穩定發展。配電區域應堅持完全性及連續性,盡量防止與電網存量資產分布區域重疊,存量用電負荷原則上不應劃分在配電區域內。
第十六條 以滿足可再生動力就近消納為重要目標的增量配電網,可依據可再生動力供電范圍、電力負荷等情況劃分派電區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備電廠規劃建設增量配電網,不得在配電網內規劃建設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
第十七條盟市動力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計劃》,內容應包含但不限于:增量配電網規劃、覆蓋范圍及產權歸屬,配電區域的地輿范圍、劃分界線及產權分界包養點等信息,附配電區域地輿立體圖、電網分布圖等說明文件,實行法式后報自治區動力局。
第十八條自治區動力局對《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計劃》進行審查,實行法式后對配電區域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結束后,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可組織開展項目業主優選。
第十九條自治區動力局在收到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報送的項目業主優選結果報告后的30日內,向項目業主和該區域原電網運營企業出具配電區域劃分意見,同時抄包養網送國家動力局派出機構。
第二十條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或許原電網運營企業對配電區域劃分存在異議的,可在自治區動力局出具正式劃分意見后30包養日內向自治區動力局提出異議申請。自治區動力局收到異議申請后,會同國家動力局派出機構予以協調,并在60日內出具處置意見。異議處置期間,盟市(旗縣)動力主管部門不得在爭議區域內審批配電網項目,配電區域劃分相關好處方不得在爭議區域內建設配電網。
第四章 存量資產處置
第二十一條配電區域劃分過程中,確實無法避讓電網企業及其他投資主體存量電網資產的,自治區動力局指導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在與產權單位協商的基礎上,可通過以下方法處置,并作為配電區域劃分依據。
(一)存量配電網資產產權單位通過資產進股等方法,參股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企業;
(二)存量配電網資產產權單位通過出售、產權置換等方法,將存量配電網資產一切權轉讓給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企業;
(三)存量配電網資產產權單位包養價格通過租賃等方法,將存量配電網資產租借給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企業;
(四)存量配電網資產產權單位依照其他合適法令法規的方法厘清配電網資產運營權。
第二十二條自配電區域公示首日起,至配電區域劃分意見正式印發止,配電區域內不得新審批、建設配電網項目;若存在已開工配電網項目,則參照本細則第二十條執行。
第二十三條在配電區域劃分公示期之前,配電區域內已獲核準或備案、但在相關文件有用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配電網項目,屬于增量配電包養情婦業務范圍,盟市動力項目審批部門應指導原供電企業及時辦理項目撤銷手續,指導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單位從頭辦理配電網項目核準文件;已經開工但在核準(備案)文件有用期內實際投資缺乏10%的配電網項目,可納進增量配電網,也可經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包養協調后,參照本細則第二十一條處置。
第五章 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
第二十四條盟市動力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增量配電網項目業包養主優選辦法,依照《中華國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通過招標、非招標等方法公開、公正、公平優選確定項目業主,提出投資才能、信譽評價等方面的請求。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將優選結果在配電區域劃分公示期結束后的60日內報自治區動力局。
第二十五條參與優選的企業應按優選辦法請求出具投資、建設等方面的承諾,承擔違背承諾的相應后果。
第二十六條在配電區域劃分公示期結束后的60日內,盟市動力主管部門未向自治區動力局報送項目業主優選結果,自治區動力包養局將公示撤消此次配電區域劃分結果。若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再次申請增量配電網項目,不得以此次配電區域劃分結果作為增量配電網規劃依據。
第二十七條增量配電網企業應嚴格執行《中華國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設計公道的法人管理結構,具備獨立參與電力市場買賣、實行相關法令法規的才能和資格。
第六章 增量配電網接進新動力和調節資源
第二十八條增量配包養軟體電網的各項配電設施(新動力接進工程除外)應在配電區域內建設。
第二十九條自治區鼓勵建設以就近消納新動力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增量配電網依照國家有關請求具備供電才能且實際供電運行后,方可建設或接進新動力。
第三十條配電區域內的用電企業可根據自治區有關細則請求,以源網荷儲一體化、工業園區綠色供電等方法申報市場化新動力項目;可建設“全額自發自用”分布式新動力項目,相應規模不納進自治區和盟市分布式新動力規模治理;增量配電網應公正無歧視接進用電企業建設的分布式新動力。
第三十一條鼓勵增量配電網接進集中式新動力,依照“自我調峰、自我消納”原則在增量配電網內消納,不包養條件得向其他電網送電,不得增添自治區級電網調峰壓力。
第三十二條接進增量配電網的各類新動力應用率不納進自治區級電網新動力應用率統計范圍。
第三十三條接進增量配電網的新型儲能等調節資源應在配電區域內建設,可與增量配電網同步建設、同步投產。鼓勵由增量配電網供電的用電企業建設長周期新型儲能等調節資源,滿足電力保供和平安生產請求。
第三十四條接進增量配電網的新型儲能等調節資源,在滿足“自我調峰”的條件下,仍有富饒充電才能時,可向自治區級電網購電進行充電。
第三十五條接進增量配電網的新型儲能等調節資源應滿足平安生產各項標準和政策請求。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請求設置裝備擺設應急電源的用電企業,應按請求設置裝備擺設應急電源。
第七章 接進系統和調度關系
第三十六條在獲得電力業務許可之前,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應委托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編制接進系統設計報告,由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咨詢機構組織評審論證,論證過程應充足聽取電網企業意見。盟市動力主管部門協調確定接進系統意見后,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向自治區級電網提出接進系統申請。
第三十七條自治區級電網在收到接進系統申請后的15個任務日內完成對接進系統計劃的答復,依照電網接進治理的有關規定以及電網運行平安請求,向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供給便捷、及時、高效的并網服務,不得拒絕和遲延并網。
第三十八條增量配電網企業和自治區級電網企業應依照國家包養合約法令法規和相關標準請求,根據接進系統意見,協商確定產權分界點與調度界面。
第三十九條增量配電網獲得電力業務許可后,根據《電網調度治理條例》等法令法規和國家標準的規定,按“網對網”關系與自治區級電網企業簽訂網間互聯協議、網間調度協議及供用電合同,依照“統一調度、分級治理”的原則接收相應調度機構調度指令。
第四十條增量配電網應依照《電網調度治理條例》《電力系統平安穩定導則》等國家法令法規和標準,調度接進增量配電網的各類新動力和調節資源,滿足增量配電網與自治區級電網平安穩定請求。增量配電網不得向自治區級電網反送電。
第四十一條宋微臉上始終帶著笑:「沒有,別聽我媽瞎說。」 增量配電網項目業包養網單次主應建設調度系統,依照相關技術標準與自治區級電網企業的調度機構連接,供給電力調度業務所需的各項信息。
第八章 電價和市場包養買賣
第四十二條增量包養網配電網與自治區級電網依照電力市場買賣規則和相關請求開展結算;輸配電價依照國家價格主管部門明確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政策,以增量配電網與自治區級電網產權分界點相應電壓等級執行。
第四宋微這才開始填表。十三條增量配電網和自治區級電網依照“網間互聯”關系開展電力電量買賣,依照國家政策請求繳納容(需)量電費。配電區域內用電企業,應依照國家有關標準向增量配電網繳納容(需)量電費。接進增量配電網的集中式新動力,所發電量暫不征收系統備用費、暫不納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待國家相應政策明確后按國家政策執行。自治區級電網不向增量配電網收取高靠得住供電價格。
第四十四條配電區域內的用電企業可參照自治區級電網供電用戶執行雷同的價格政策,自治區級電網、增量配電網應做好政策宣傳息爭讀。
第包養網dcard四十五條增量配電網與自治區級電網之間應當在產權分界處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當電能計量裝置未安裝包養在產權分界處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的有功與無功電量須由產權一切者負擔。
第甜心花園四十六條增量配電網應當依照電力市場買賣規則,成立售電公司代表配電區域內的電力用戶參與自治區級電網的電力市場買賣。
第四十七條配電區域內的用電企業可自立選擇與增量配電網售電公司買賣或許參與自治區級電力市場買賣。與增量配電網售電公司買賣的,應按國家法令法規請求與增量配電網售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協議;參與自治區級電力市場的,應依照電力市場買賣規則執行。
第四十八條配電區域內有特別用電保證需求的企業,自治區級電網應共同增量配電網依照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政策執行。
第四十九條增量配電網應依照國家有關請求共同做好綠證核發等任務,將配電網內新動力裝機、發電和用戶消納新動力等信息供給給自治區級電力買賣機構。增量配電網應公正承擔可再生動力電力消包養網納責任權重。
第九章 加入機制
第五十條增量配電網在獲得電力業務許可后,應當在24個月內建設完成增量配電網規劃請求的輸變電設施,在36個月內具備獨立調度運行才能。盟市動力主管部門應在獲得電力業務許可后的36個月內,對增量配電網進行供電才能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報送自治區動力局。
第五十一條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獲得電力業務許可后,遲延建設任務,拒不實行承諾,形成配電區域內用電企業無法用電,影響處所經濟發展的,經盟市動力主管部門核實確認,向自治區動力局報送終止配電業務資格的請示。自治區動力局商國家動力局派出機構,注銷電力業務許可。
第五十二條電力業務許可注銷后,原配電區域內用電企業由自治區級電網企業供給保底供電服務。自治區級電網企業不得因增量配電網項目業主更包養網心得換影響電力平安、靠得住供應。
第五十三條電力業務許可注銷后3個月內,未能經過優選確定新增量配電項目業主的,經自治區動力局公示后撤消配電區域劃分,由自治區級電網企業依照國家法令法規請求供給供電服務。
第十章 其他
第五十四條本細則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確定。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本細則有關內容按照國家最新政策執行。自治區動力局視情況對本細則進行更換新的資料。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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